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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
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本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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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速递物流”或“我们”)重视
并保护用户(以下简称“您”)的个人隐私。您在使用邮政速递物流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
可能会收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邮政速递物流对您个人信息的所有收集和处理活动都将按
照我们所应适用的法律和本《隐私保护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进行。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声明,尤其是其中加粗的条款。我们会
在邮政速递物流网站、应用上为您展示本声明或便捷阅读、获取本声明的链接或方式。当您
使用邮政速递物流的网站、应用或其他产品或服务时,或在本声明更新后继续使用邮政速递
物流的网站、应用或其他产品或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声明及其不时更
新的版本,同意我们按照本声明的约定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法律适用
本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如本声明内容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
规定为准。本声明部分内容被依法判决或裁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二、获得个人信息的途径
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在下列各类活动中获得您的个人信息:
-
1.使用邮政速递物流网站、应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等;
-
2.您使用我们的快递及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领取邮件、快件或包裹、申报、报关、
保价、支付等;
-
3.查询快递、物流信息或咨询;
-
4.邮政速递物流通过EDI 与企业用户实现数据对接,获取为企业用户提供寄递服务所需的
个人信息。
-
5.邮政速递物流发起或参与的活动,如问卷调查;
-
6.促销、其他优惠活动等。
三、获得个人信息的类型
邮政速递物流可能获得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
-
1.与快递、物流服务相关的个人信息,如(1)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公司或
机构名称、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等;(2)作为交付证明的签名;(3)为帮助
邮政速递物流进出提供服务场所而提供给我们的信息; (4)提供给邮政速递物流的与特
定邮件内件有关的信息,为方便进出口清关及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等。
-
2.可供邮政速递物流识别用户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件或商业存在证明。
-
3.要求邮政速递物流向其发送信息之其他人士的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件
信息等。
-
4.回答问卷调查时提供的信息。
-
5.用于获取邮政速递物流产品和服务的用户名(如邮政速递物流网站或应用的注册账号)、
证书、电子授权等。
-
6.在邮政速递物流的官方社交媒体页面、移动终端应用或互联网其他地方(例如其他公共区
域)发布的社交媒体用户名、内容和其他数据,通过我们相关的社交媒体应用、工具、小软
件和插件(包括第三方登录服务,如"使用微信、支付宝、QQ 账户登录")等获取的信息。
-
7.使用邮政速递物流应用的某些功能时,您移动设备显示的地理位置信息。
-
8.支付信息和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号、支付卡详情、在线支付服务记录和账单寄
送地址等)。
-
9.您为获得邮政速递物流产品或服务而提供给我们的其他个人信息。
-
10.当邮政速递物流收寄邮件或提供其他服务时可获得的地理位置信息,例如可利用GPS
数据、地理编码、经纬度信息和不同位置图像等信息识别出的真实地址。
此外,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使用我们的应用或与邮政速递物流相关的工具、小软件和插件
进行互动时,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通过cookie 和web 信号等自动方式收集某些信息。我
们以此方式收集的信息包括IP 地址、特有的设备标识符、浏览器特征、设备特征、操作系
统、语言偏好、引用URL、与您所进行之操作有关的信息以及活动的日期和时间。"cookie"
是指网站向访问者的计算机或其他互联网连接设备发送的,用以唯一识别访问者浏览器或在
浏览器中保存信息或设置的文本文件。"web 信号"亦称互联网标记、像素标签或clear
GIF,可将网页或应用软件链接至web 服务器,还可用于将信息传输回web 服务器。通
过该等自动收集方法,邮政速递物流可获得并存储"点击流数据",获知使用模式。邮政速递
物流可将通过自动方式收集的某些数据元素(如您的浏览器信息)与所收集的与您有关的其
他信息链接起来,以便知悉您是否打开过邮政速递物流发送给您的电子邮件等信息。邮政速
递物流还可利用第三方分析工具,收集有关我们网站或应用访问者流量的信息。用户通过浏
览器可知悉如何在收到某些类型的cookie 时获得通知,或如何限制或禁用某些类型的
cookie。但请注意,如果没有cookie,您可能无法使用邮政速递物流网站或应用的全部功
能。邮政速递物流可能收集访问者使用网站或应用时的在线活动信息、超限时间和相关第三
方网站的个人信息。
四、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及范围
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
-
1.揽收、投递和跟踪邮件、快件;
-
2.提供与快递、物流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如海关清关);
-
3.处理和收取费用;
-
4.就您的要求、问题和意见,向您提供客户支持、向您做出回应并与您沟通;
-
5.建立和管理您的邮政速递物流账户;
-
6.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消息推送等方式向您告知、发送我们认为您可能会感兴趣
的广告和其它商业信息;
-
7.沟通和管理您参与调查、抽奖和其他优惠或促销活动的资格;
-
8.应您的要求,向您的联系人发送信息;
-
9.处理就邮政速递物流的服务所收到的投诉、申诉;
-
10.经营、评估和改善邮政速递物流的业务(包括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分析和强化我们的产
品、服务、网站和应用等);
-
11.进行数据分析(包括市场和消费者调查、趋势分析、财务分析);
-
12.避免、识别和防止欺诈以及其他犯罪活动、申诉或其他法律责任;
-
13.遵从邮政速度物流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我们的政策。
此外,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将通过cookie、web 信号和其他自动方式在线收集的信息用于
相关目的,如:(1)定制用户对我们的网站和应用的访问;(2)通过用户浏览我们网站
或应用的方式提供根据用户兴趣定制的内容(包括广告);(3)管理我们的业务。邮政速
递物流可能会用您所在场所的相关信息(如,您的邮政编码或邮递区号)来补充我们通过自
动方式收集的数据,以便向您提供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邮政速递物流还会利用该信息帮助
诊断技术和服务问题、管理我们的网站和应用、识别我们网站和应用用户的身份。邮政速递
物流还可能通过cookie、网络信标结合位置信息,收集、处理统计信息,如性别、年龄段、
所处省市等。邮政速递物流利用点击流数据,判断使用模式以及我们定制网站和应用的方式,
以便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五、关于信息的共享或披露
原则上,邮政速递物流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能与第三
方共享或向第三方披露您的信息:
-
1.邮政速递物流在向您提供服务时,可能与寄件人、收件人、第三方付款人或与服务相关的
第三方共享服务信息;
-
2. 出于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改进产品或服务之目的,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
公司或承包商、服务提供商等合作伙伴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上述实体对该等信息的使用将
仅限于本声明中述明的目的;
-
3.除非您明确拒绝,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为其他目的(如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或服
务)而与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该等第三方的应用、工具、小软件和插件直接收集的用
户个人信息将受到该等服务提供商隐私政策的保护,邮政速递物流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4. 应法律要求、行业协会要求或者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信用环境之目的,邮政速递物流
可能会向相关行业征信平台(如快递物流征信信息平台)提供您的信息;
-
5. 其他因提供邮政速递物流产品或服务或因法律规定,必须向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的情况
下,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与该第三方共享信息。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邮政速递物流可能会披露您的相关信息:(1)应法律、法规或法律
程序的强制性要求提供的(如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取证的);(2)
应政府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3)调查或配合调查非法活动(如电商网站刷单行为);(4)
为免除您在生命、身体或财产方面之急迫危险;(5)为防止他人权益之重大损害;(6)
邮政速递物流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六、用户选择
您可以选择拒绝接收邮政速递物流向您发送的任何营销信息(包括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推送
的营销信息),您可以根据信息中的退订提示要求我们不再向您发送营销信息,我们会尊重
您的请求。
七、关于信息的查询、更正与删除
您可以使用您在邮政速递物流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您所注册的邮政速递物流相关网站,查询您
注册时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您还可与我们联系,以查询我们所保存的您的个人信息。为
保护您的隐私安全,我们将在授权您查询该等信息前验证您的身份。
如果您认为我们所保存的您的该等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您可以直接在您所注册的相关
网站修改该等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您个人信息的请求:(1)如果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
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2)如果我们收集、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未取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4)您注销了账户。
八、国际间数据传送
邮政速递物流基于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国际业务运营的需要,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
送到信息原始收集国以外的国家。该等国家可能并未设立与信息原始收集国一样的数据保护
法律。当邮政速递物流将您的信息传送至其他国家时,我们会依据其应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本声明中所述方式保护该等信息。
九、个人信息的保护
邮政速递物流会在管理、技术和物质上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使
其免受意外、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破坏、损失、更改、存取、披露或使用。
此外,请注意,尽管我们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但是:(1)由于技术的限
制和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攻击,我们在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仍然无法保证您信息的百分
之百安全;(2)尽管我们仅限获授权的人士进出服务场地的设施和车辆,但是我们仍然无
法百分之百排除他人看到标注在封套或包裹外部的信息的可能性。
十、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
如果您为未成年人,您需要在您的监护人同意本声明的前提下使用邮政速递物流的产品和服
务。
十一、《隐私保护声明》的更新
为反映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的变化以及邮政速递物流个人信息保护实务方面的变动,邮政速递
物流可能会适时更新本声明,并将修订后的版本发布在本页面。如您继续使用我们的网站、
应用或其他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变更后的本声明。本声明以及本声明的更新版本
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邮政速递物流在转让所有或部分自身业务、股份或资产时(包括转让股权、并购重组、解散
或清算等),将会同时转让邮政速递物流所拥有的与用户相关的个人信息。
海关通关及关税条款:
海关总署公告2010 年第43 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
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 元(含50 元)以下的,
海关予以免征。
-
2.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 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
品,每次限值为1000 元人民币。
-
3.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
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
通关手续。
-
4.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5. 本公告内容自2010 年9 月1 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
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 号)同时废止。
保价条款:
中邮海外购为用户提供保价服务,承保范围自海外转运仓库接收用户货物到国内用户签收货物止。此项
服务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在中邮海外购网站填写快递运单时,在"保价服务"处勾选保价服务,即可享受
此服务。
-
1. 运输保价:
美中线:保费=申报价值*2%(商品保价不能超过该商品的市场价值)
日中线:保费=申报价值*1%(商品保价不能超过该商品的市场价值)
德中线:保费=申报价值*2%(商品保价不能超过该商品的市场价值)
-
2. 保费收取
美中线:最高保费为20.00 USD,最低保费:2.00 USD
日中线:最高保费为60.00 RMB,最低保费:6.00 RMB
德中线:最高保费为20.00 USD,最低保费:2.00 USD
-
3. 中邮海外购不予承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易储存保鲜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邮寄的物品。
-
4. 中邮海外购定义的易碎品予以承保,有一定免赔额,免赔额为最终赔付金额的50%(易碎品名录附后)。
-
5. 如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破损(不包括短少等)按商品购买发票和用户申报价值较低者作为实际赔偿金
额(保价费予不赔偿)。
-
6. 如未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破损(不包括短少等),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华沙公约》,调查丢失原因和
损坏情况后,单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USD100.00/票。
附:易碎品名录:
易碎品名录 |
|
艺术品 |
水晶制品 |
录音带、唱片、CD 盘 |
精密医疗器械 |
录像带 |
磁盘 |
瓶装物品 |
显示设备、显示器 |
易碎塑胶材料及其制品 |
电子设备 |
陶瓷材料及其制品 |
电子元件 |
电路板 |
眼镜、隐形眼镜 |
计算机系统及外围设备 |
家具 |
绘画 |
玻璃制品 |
照相器材 |
笔记本电脑 |
*计量模型 |
*乐器 |
雕刻品 |
办公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等) |
手表、钟表 |
*X 光电子管 |
禁收禁运物品
-
1、各种武器枪支、子弹、仿真武器、弹药、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
2、易燃易爆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
机、纯电池、瓦斯气瓶、磷、硫磺、烟草、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
3、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
4、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
5、货币和难以估价的有价证券, 如提货单、核销单、护照、配额证、许可证、执照、私人证件、汇票、
发票、本国或外国现金;
-
6、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
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
7、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制品等,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
精神药物;难以辨识成分的粉末、液体等;
-
8、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活体动植物及其制品;鸡肉牛肉等肉类制品;
-
9、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
10、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
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及利器(如:菜刀、瑞士军刀、水果刀等)、机动车
零配件、珍贵文物、珍贵收藏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
12、其他不符合航空运输条件、不符合个人自用物品范围、不符合邮递条件及不符合商检检验检疫标准
的肉制品、种子、原木制品、宠物饲料等,以及纪念钞/币、汽车配件、机动车零部件、马达、电子管、
晶体管、锡铁银等工业原料、医疗器械、芝士条、液体奶、炉、酒精含量超20%的药膏等以及高压喷雾
防晒之类带有有毒物质或酒精含量超标的物品均禁止转运。
免责条款:
中邮海外购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就任何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
成的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提供错误资料或未能提供资料等情况造成的邮件问题,不
承担任何责任;且中邮海外购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行为作为补偿。
-
1. 用户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
2. 与中邮海外购链接的其它网站将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
3. 用户未如实申报货件价值,货件件数,造成邮件丢失、损毁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
4. 已“保价”货件在发生丢失、损毁等情况,参照中邮海外购保价条款进行赔付,按照申报价值与购物
小票上的商品价值较低者进行赔付,但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保价上限,即1000USD。超出部分属免责
范围。
-
5. 用户违反中邮海外购所签发的运单、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如寄运货件的包装、安全保障、
标志或地址书写不当或不完整),未及时提交身份信息等清关手续造成的延误。
-
6. 违反中邮海外购及海关相关规定和条款,包括:货物申报不实、寄运严禁入境商品被海关罚没或退运、
物品超过海关规定中所限制的数量所导致的罚款、罚没及退运等。
-
7. 用户所托运的包裹被海关扣关,造成的延误和内件破损,若产生丢件理赔,关税不予赔付。
-
8. 用户未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延迟所致的延误。
-
9. 因发件人提供了错误、不完整、不正确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而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
用及相关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
10.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
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
-
1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
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
12. 不可抗力(天气/飞机机械故障/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行为/自然灾害);因货物本身包装不良、自
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因收件人的过错造成托寄物丢失的,收件人所提供的文件不实;超出受
理时限的索赔申请。
-
13. 因用户拒签包裹造成的运输费用和退回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
14. 对于发货人少发、错发而造成包裹内件短少。
法律管辖与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
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
予以执行。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本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